中国国务院今天在发布《关于推进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到将钢铁、有色、建材、铁路、电力、化工、轻纺、汽车、通信、工程机械、航空航天、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,分类实施,有序推进。
《意见》要求,要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,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按照商业原则和惯例,积极开展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。在继续发挥传统工程承包优势的同时,充分发挥中国资金、技术优势,积极开展“工程承包+融资"“工程承包+融资+运营"等合作,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建设-经营-移交(BOT)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等方式。